深圳市房地產仲介協會日前發佈《關於開展房地產仲介機構規範經營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》,對全市的地產代理機構及相關從業人員開展規範經營專項整治工作。
以上《通知》指出,各地產代理機構及相關從業人員對照以下內容進行自查:
1、發佈虛假訊息,隱瞞房屋產權重要訊息,將工業用地上建設的廠房、宿舍、產業研發、辦公類房屋包裝或虛假宣傳為“產辦公寓”誘騙購房者;
(ps:產辦公寓產權年限50年,只能以企業名義購買,無法落戶,沒有學位,沒有獨立小紅本,從第四年開始每年需交0.84%的房產稅)
2、隱瞞轉讓條件與轉讓過程產生的高稅費,以及持有過程中每年產生的稅費等重要訊息,誘導購房者註冊公司購買“產辦公寓”;
3、誘導購房者使用“氣球貸”等金融產品,但對購房者隱瞞後續可能產生的各類風險;
(ps:氣球貸即貸款前期還款比較少,而貸款到期則要一次性把剩餘貸款和利息全部還清)
4、誘導購房者偽造銀行流水等違法違規行為。
《通知》還指出,各地產代理機構應加強人員管理措施,對轄下從業人員宣傳落實「房住不炒」原則,加強培訓,規範各類專案的宣傳口徑,不得隱瞞、提供虛假訊息,要向購房者客觀、公允介紹房產相關資訊,以確保合規合法誠信服務,履行各代理機構相應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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